嚴管區每戶限養一只 遛狗須拴繩掛牌
——《滄州市養犬管理辦法》解讀
提示:《滄州市養犬管理辦法》2020年12月29日經市政府第108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2021年2月15日施行。這是我市關于養犬管理的一部政府規章,是我市養犬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據。為便于社會公眾理解和掌握,現對《辦法》有關內容進行解讀。
嚴格管理區禁養52種烈性犬和大型犬
由于城市區和各縣城的主城區養犬管理問題較為突出,《辦法》將養犬管理區域劃分為嚴格管理區和一般管理區,實行不同的管理制度。本市城市區的建成區(以運河區、新華區、開發區、高新區主城區為中心,以渤海西路—新安大道—307國道—棗鄉大道—海河西路—307國道南繞城—經八路—滄州北繞城公路—渤海東路為邊線的內側所有區域)和各縣城的主城區為嚴格管理區,其他區域為一般管理區。
《辦法》規定:嚴格管理區內,提倡不養犬。居民養犬的,每戶限養一只,“戶”以“房”為單位結合戶口本認定,即“一套房一個戶口本限養一只犬”。一般管理區沒有養犬數量限制。
烈性犬和大型犬,傷人風險高,容易對他人造成視覺上的恐懼?!掇k法》規定:嚴格管理區內,居民個人禁止養危險犬、大型犬。包括獒類、德國杜賓犬等52種(類)烈性犬、大型犬,以及其他成年犬肩高(正常站立時從肩部最高點到地面的直線距離)超過45厘米(含45厘米)的大型犬。但中華田園犬、拉布拉多、金毛、哈士奇、邊境牧羊犬、蘇格蘭牧羊犬、史賓格、薩摩耶犬8種犬可以飼養。市公安局和市農業農村局依據《辦法》授權,確定烈性犬、大型犬品種名錄、標準。
已經飼養的納入烈性犬、大型犬目錄的犬只,居民養犬超過限養數量的,《辦法》實施后,由養犬人通過送交給符合《辦法》規定條件的其他個人、單位等方式,在30日內自行處理。
養犬須按規定辦證年檢,犬只須植入電子標識
很多養犬人反映,養犬辦證登記和免疫要跑兩個部門,很麻煩?!掇k法》也提出,為方便養犬辦證登記,免疫證和登記證將兩證合一,通過設立一站式養犬管理服務場所,讓養犬人進一個門完成登記、免疫、芯片植入、發放智能犬牌、年檢等全部事項。
養犬登記有效期一年。期滿前30日,養犬人應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和犬只,到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或其設置的養犬管理綜合服務場所申請辦理年檢。
《辦法》規定:本市行政區域內實行犬只狂犬病免疫制度,養犬人應當依法履行犬只狂犬病免疫義務。未按規定對犬只進行免疫的,由農業農村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1000元以下罰款。
以前,犬只咬人后,可能不容易找到養犬人,但是《辦法》規定,犬只植入電子標識,即可追溯管理,為今后行政執法活動提供了幫助,也是對隨意遺棄犬只行為的約束,同時為養犬人尋找遺失或丟失的犬只提供服務和保障。
遛狗要戴嘴套并拴犬繩,須避讓老人孕婦兒童
養犬行為規范是《辦法》的重要內容,是實現立法目的的重要體現。具體包括:攜犬只出戶時,在犬只頸部佩戴公安機關發放的智能犬牌,并使用犬繩(鏈)牽引犬只,束犬繩(鏈)長度不得超過1.5米。攜犬只出戶時,須主動避讓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不得放任、驅使犬只恐嚇、傷害他人;在樓道、電梯以及其他擁擠場合,應當為犬只佩戴嘴套并收緊犬繩(鏈),或者將犬只裝入犬袋、犬籠,或者懷抱犬只;攜犬出戶時,應當攜帶必要工具,及時清除犬只糞便;不得攜犬只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車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攜犬只乘坐小型出租汽車時,應當征得駕駛員同意,并將犬只裝入犬袋、犬籠,或者懷抱;單位養犬的,不得出院遛放。違反本《辦法》規定,未采取安全措施,造成犬只傷害他人的,由公安機關處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并對犬只進行收容管理。
盲人飼養導盲犬、肢體重度殘疾人士飼養扶助犬的,不受以上限制。
為約束一般管理區養犬行為,《辦法》還規定:在一般管理區,烈性犬、大型犬應當實行拴養或者圈(籠)養,一般不得攜犬出戶;烈性犬、大型犬因免疫、診療等原因確需外出的,養犬人應當為犬只佩戴嘴套并束犬繩(鏈)或者裝入犬籠。一般管理區飼養的烈性犬、大型犬,不得進入嚴格管理區,犬只因病到嚴格管理區診療的除外。
犬只傷人須承擔治療費用及賠償
《辦法》規定,犬只傷害他人的,養犬人應當立即將被犬只傷害人送至醫療機構就醫,依法承擔治療費用及相關賠償責任。
養犬人應將傷人犬只交由公安機關收容,由農業農村部門進行狂犬病留驗觀察,收容期間的飼養等費用由養犬人承擔。
近年來,犬只傷人引發的民事糾紛和事件越來越多,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為犬只投?!叭粋素熑伪kU”,可以預防并減少因犬傷人引發的民事糾紛,保障被犬傷害人得到及時救治,減輕養犬人的經濟負擔?!掇k法》提倡投保犬只責任險。為此,市公安局協調中國人保滄州市分公司,專門設置了犬只傷人責任險的險種。
《辦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進行舉報、投訴。
對在嚴格管理區,個人飼養犬只超過限養數量的;在禁養場所和區域養犬的;未按規定辦理登記、年檢或者變更、注銷手續的;攜犬進入禁止犬只進入的場所和區域等違反《辦法》規定的行為,根據不同情形,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并處以數額不等的罰款。
(來源:滄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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